基於

1) 以里程數兌換機票
2) 訂到超激安的旅館

我與喬君老實不客氣地換了大把大把的日幣,
一下飛機就揮金如土地,
先來個法國料理、
次來個賭博電玩、
再來個商店街無差別全搜括。
第一天就財大氣粗地把盤纏花掉一半。

但這樣的豪氣千雲,
讓我們這兩個白痴在接下來的幾天,
. . . . .

每頓都要在餐廳門外仔細研讀菜單,同時以小學心算比賽的速度,結算出荷包裡的餘額。坐在百貨公司的沙發上休息,也不得閒,要默默藏起自己的 UNI QLOGAP 等平價店提袋,免得手拿 HermesVan Cleef & Arpels 購物袋的貴婦覺得刺眼。口渴想喝杯飲料,只能掏零錢湊個小杯冰紅茶,因為咖啡夭壽貴,咱倆還喝不太起。在路邊看到想吃的點心,也只能兩人合點一份分著吃,感人心酸指數直逼『一碗麵的故事』且由於本人識人情重禮數,土產當然不能省,但要委屈忍受白眼,讓若干人合分一包兒童包麻糬,天知道那些錢也是我們一分一角辛苦攢下來的呀~~ ()

自甲午戰爭馬關條約後就不曾感受到的那股熟悉的屈辱感,在我們兩人心中無聲地蔓延。還好回來的早,要是再多呆幾天,我一定會得精神官能症之「一日8923遍抖手數錢」。

抵達關西機場準備返台時,我們身上總共結餘日幣17圓(合台幣4.896元整),隱忍多日的窩囊悶氣,讓老娘差點失控的衝進CELINE刷個bookie包,消消這他娘的鳥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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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arlbear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