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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某個清新的早晨,我打電話與朋友聊的正high時,總經理走出他辦公室,示意要我進去。
一來因為聊天心虛所引起的短暫慌亂,二來因為總經理的表情似乎帶著靦腆曖昧的笑意,
2分鐘之後,我犯了一個OL史上最不堪的錯誤。

是這樣的:
在我後腳跟進總經理辦公室時,他正背對著我,彎腰準備坐下,嘟囔著:「腰好酸。」
我雖然不敢置信,但看他停格在半彎著腰的姿勢,遲遲沒有坐下,
不是吧?! 要我幫他搥背?!
我扶回我的下巴,在心裡吶喊:『死老頭,我賣藝不賣身ㄟ,拿你一個月多少錢,要這樣被蹧蹋,要不要順便幫你刷腳皮算了?! 老娘不幹了!!
但喊歸喊,我畢竟是個孬鬼,還是強裝冷靜靈巧的:「要槌一下是嗎?
就握拳 Ko! Ko! Ko! 地在老闆腰上槌了三下,
立時老闆渾身一震,本以為是我華陀再世槌到他的病灶,但我很快就明白了
是老闆他被我的舉動嚇壞了!!!!!!!!!!!!!!!!!!!!
「啊沒有沒有…. 我是要妳來幫我看這個power point……..

老闆後來說了些什麼,我幫他改了什麼簡報內容,以及我是怎麼走出他的辦公室的,
我完全一點印象都沒有。
我空轉的腦袋裡只有一個念頭,就是要去辦移民。
大概移到58萬光年以外的星球去,我就可以忘記我曾做過這等蠢事。

我是什麼豬腦上身,居然誤會老闆要我幫他搥背啊?
這世上,我到底還有什麼丟臉的事不能做??

我憂愁的背都挺不直,男人還來擠兌我:『妳完了,妳性騷擾妳老闆! 你給我閉嘴啦

而,像是老天故意懲罰我似的,在那之後,老闆居然連續請了四天病假,
秘書說他腰痛的坐都坐不直,無法來上班。....
我一方面擔心他老人家龍體欠安,一方面也重度焦慮著我是否觸犯兩性工作平等法,或業務過失致死罪的刑事責任,度過了靈魂出竅一攤死肉的四天。

老闆!!請您再給我一次機會!!  
我下次一定會先問您: 這樣的力道可以嗎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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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arlbear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