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
我在想,我極有可能是一名被埋沒的運動天才。
不叫珍珠了,改名改名,叫我遺珠謝謝。

以我將近四十高齡,骨鬆肉垂肌力弱,還能在一小時內學會自體平衡,在同班學員中(平均年齡7.4歲謝謝)第一個殺出去追逐風追逐太陽,不是天才那是什麼呢?  所以,沒能為台灣拿幾面奧運金牌的這個歷史責任,我扛了,我只好扛了啊。

總之,跟大家回報一下好消息,沒空多聊,我要背著沉重的責任去練習了。因為我是天才,只是還不會轉彎。





[PS]
1.  照片另擇良日後補。
2. 下一目標,以此類推,約在50歲前,可以學會直排
3. 同班學員中,另有兩名成年人,我一見她們就立刻上前致意:「我非常高興見到妳們。」





[照片來了呦呼]


不好意思放zoom-in近照,拿小孩來擋擋,因為汗流浹背頗狼狽,應該還是可以隱約感受到我馳騁風中的快意吧。

另外,因為這實在太光宗耀祖門楣生輝,我第一時間就摳奧給父親大人熊爸爸,稟告他養了一個運動奇才女兒的好消息,沒想到他第一句話就充滿不信任:「跌倒幾次?」,接著第二句話更沒道理:「那會上車跟下車嗎?」........

他們那個年代,腳踏車都太高,一腳踩著踏板,另一腳蹬著跨過去上車,是學車的關鍵技術。但是,這個know-how,是會隨著時代與科技而演變的好嗎??!!! 話不投機ㄟ
(掛電話)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earlbear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