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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來不覺得自己邋遢,甚至,在適當的溫度及光線下,我稱的上「順眼不醜」,而且我大致上也了佛要金裝這常識,有場合的時候會稍微打扮一下,在去美國唸書前,渡過了清新可人有禮貌的廿六年。

就像所有熱愛sex and the city的影迷一樣,紐約這都市在我心中比耶路撒冷還神聖,我當初選擇NYU的原因,不為別的,就是衝著她位於大蘋果的果核位置,幻想能跟Carrie一樣穿著Manolo Blahnik ,在下午四點Park Avenue旁的 outdoor Cafe 吃著 brunch (註1),等待愛情的來臨。但,電視果然都是騙人的,在紐約的整整兩年間,我所擦肩而過的百萬路人中,稱的上時髦的絕不出五人,正如同出名的東北三寶「人參、貂皮、烏拉草」,咱曼哈頓也有三寶呢,「垃圾、黑人、觀光客」。
紐約哪裡是什麼鬼時尚之都? 根本就是時尚的無間地獄。 Where the hell is trendy people???

這跟我邋遢有什麼關係?  是的。當你整天被著吊嘎+連雲林都很難看到的人字厚底拖鞋的120公斤美國鄉巴佬觀光客包圍時,你會覺得以睡衣用T-shirt+沒型不 fit 的牛仔褲就足以傲視半個曼哈頓了,再加上美國女孩兒時興自然美,都給我挺著油肚腩穿中空短T,還活跳跳自以為是小甜甜布蘭妮 (詳左圖),這壓垮時尚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,也著著實實的壓垮了一心想擠身時尚界的珍珠熊。



秉持著眾人皆醉我泥醉的精神,我那斐瑟出產的層次分明閃耀著動人光澤的俐落髮型,漸漸變成亞裔美籍女性的招牌女鬼黑直髮。隱形眼鏡也不戴,帶我的鈦金屬超薄眼鏡就很給面子了。化妝更不必,眉毛記得描一下即可。冬天一件長大衣到底,夏天一件休閒褲到底,且無論什麼色系什麼場合,一律以休閒鞋應萬變。男友抗議我不打扮,嘴巴上敷衍安撫他一下,但在心底許願他去找別的勤奮女人,別來打擾我的邋遢青春夢。我自比顏回 (註2),渡過活出「真我」的美好兩年。

上述兩年的怡然自得,想當然爾的在抵台的瞬間灰飛湮滅,還被當時滿街的七年級雜誌款美少女,嚇的躲在家裡咬了一個禮拜的棉被。

【聲明】請大家別對紐約失望,我這個窮留學生會出沒的地方,不外乎圖書館/速食店/折扣賣場,當然遇不到Carrie & Samantha,要是你們能去fashion show 或認識住在Madison Avenue上東城的朋友,一定會覺得紐約超炫。

(註1) 我最懷念紐約的地方,應該就是24小時serve brunch這個德政吧....
(註2) 顏回曰:「一簞食,一瓢飲,在陋巷,人不堪其憂,回也不改其樂。」
          珍珠熊曰:「一件衫,一條褲,在紐約,喬不堪其遜,熊也不改其遢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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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arlbear7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